隱私權政策
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是根据2006年7月27日第152-FZ号《个人数据法》(以下简称"个人数据法")的要求制定的,规定了DOCLINX有限责任公司对个人数据的处理程序和确保此类数据安全的措施。
本政策适用于运营商在用户使用网站https://doclinx.ru及其程序和产品期间可能从网站用户获得的所有信息。
1. 术语和定义
1.1. "个人数据"是指直接或间接与已确定或可确定的自然人(个人数据主体)相关的任何信息。
1.2. "个人数据处理"是指使用自动化手段或不使用此类手段对个人数据进行的任何操作(行为)或一系列操作(行为),包括收集、记录、系统化、累积、存储、更新(更新、变更)、提取、使用、传输(提供、访问)、去标识化、封锁、删除、销毁个人数据。
1.3. "个人数据保密性"是指运营商或获得个人数据访问权的其他人必须遵守的要求,即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或无其他法律依据,不得传播个人数据。
1.4. "网站"是指在互联网网络地址https://doclinx.ru上可访问的图形和信息材料以及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的总和。
1.5. "网站用户"是指通过互联网访问网站并使用网站信息、材料和产品的人。
1.6. "个人数据运营商"或"运营商"是指DOCLINX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723229906),地址:109044,莫斯科市,克鲁季茨基瓦尔街14号,303室。
1.7. "跨境传输个人数据"是指向外国政府机构、外国自然人或外国法人传输个人数据到外国领土。
2. 一般规定
2.1. 用户使用网站即表示同意本政策和用户个人数据处理条件。
2.2. 如不同意政策条款,用户应停止使用网站。
2.3. 政策规定了运营商对用户应运营商要求提供的个人数据负有的保密和确保保密制度的义务。
2.4. 在本政策框架内允许处理的个人数据由用户通过填写网站表格提供,包括以下信息:
- 2.4.1. 用户的姓名、父称;
- 2.4.2. 用户的联系电话;
- 2.4.3. 用户的电子邮件地址(e-mail);
- 2.4.4. 网站表格中指定的其他数据。
2.5. 运营商不处理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
3. 个人数据处理原则
3.1. 个人数据处理应当在合法和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3.2. 个人数据处理仅限于实现本政策规定的具体、预先确定和合法的目的。不得进行与个人数据收集目的不相符的处理。
3.3. 只能处理符合处理目的的个人数据。
3.4. 所处理个人数据的内容和范围应与声明的处理目的相符。不得过度处理与声明目的不相符的个人数据。
3.5.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应确保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充分性,必要时还应确保与处理目的相关的时效性。运营商应采取必要措施和/或确保采取措施删除或更正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数据。
4. 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目的
4.1. 运营商有权将用户个人数据用于以下目的:
- 4.1.1. 识别在网站上注册的用户,以便其后续授权和其他与网站相关的操作。
- 4.1.2. 为用户提供访问网站个性化数据的权限。
- 4.1.3. 与用户建立反馈,包括发送与网站使用相关的通知、请求,以及处理用户的请求和申请。
- 4.1.4. 如用户同意创建账户,则为使用网站部分功能创建账户。
- 4.1.5. 向用户提供特别优惠、运营商产品和服务信息、运营商合作伙伴信息、新闻通讯。
5. 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和期限
5.1. 对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无时间限制,可以采用任何合法方式,包括在使用或不使用自动化手段的个人数据信息系统中进行处理。
5.2. 在遵守《个人数据法》规定的个人数据处理原则和规则,并获得用户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第三方可以根据与运营商的合同或其指示处理用户个人数据。
5.3. 运营商采取必要的组织和技术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免受非法或意外访问、销毁、更改、封锁、复制、传播以及第三方其他非法行为的侵害。
5.4. 在跨境传输个人数据的情况下,运营商在开始此类传输之前必须确保计划传输个人数据的外国领土能够可靠保护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
5.5. 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外国领土跨境传输个人数据,只能在个人数据主体书面同意跨境传输其个人数据和/或履行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的合同的情况下进行。
6. 双方责任
6.1. 运营商如有过错未履行其义务,应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对因非法使用个人数据而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害承担责任。
6.2. 运营商不对用户因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使用或无法使用网站;未经授权访问用户通信;网站上任何第三方的行为。
6.3. 运营商不对用户在网站上发布的任何信息负责。
7. 最终条款
7.1. 用户有权撤回其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向运营商发送通知,地址:109044,莫斯科市,克鲁季茨基瓦尔街14号,303室,收件人:DOCLINX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info@doclinx.ru。
7.2. 在运营商为履行对用户的义务需要用户个人数据的情况下撤回同意时,用户同意其撤回个人数据处理同意的要求将作为终止运营商根据用户要求承担义务的适当依据。
7.3. 运营商有权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对本政策进行修改。
7.4. 本政策自发布在网站之日起生效,无限期有效,直至根据第7.3条被新版本替代或因终止处理个人数据而完全删除。